| 2014-03-27 | 来源:怀化市植保植检站 | 作者:怀化市植保植检站 | 【字体:大 中 小】 | ![]() |
为进一步落实湘植保[2014]3号文件精神,提高全市植保信息工作的质量水平,推进植保信息工作再上新台阶,3月18日,怀化市植保站在全市植保植检工作会议上对植保信息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规定各县市区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2条,全年不少于24条,对未能完成任务的,市站将采取一定的问责措施。会后,各县市区也都采取了一些奖励办法,如,芷江县、洪江市、会同县、麻阳县植保站对被省植保植检信息网采用的信息每条奖励100元,新晃县、中方县、溆浦县、通道县植保站对被省植保植检信息网采用的信息每条奖励50元,奖金由植保站支出或由植保站补足(个别县市农业局已制定信息奖励标准);靖州县农业局每条信息奖励20元(不论采用与否);鹤城区农业局、辰溪县农业局对每条采用的信息奖励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