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30 | 来源:怀化市植保植检站 | 作者:靖州县植保植检站 | 【字体:大 中 小】 | ![]() |
为贯彻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42号)、《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免征国内植物检疫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农办植〔2016〕107号)文件精神,保障全县农业植物检疫工作依法、有序开展,确保全县农业生态安全和生产安全。6月份以来,靖州县植保植检站积极履职,主动联系辖区内所有制种企业与个人,宣传相关检疫法律法规,及时纳入检疫监管范围,组织开展水稻制种产地检疫,先后对湖南金稻种业、隆平高科亲本分公司、湖南创世纪种业、希望种业、隆平种业、袁氏种业、广阔天地种业、年丰种业、亚华种子有限公司、长沙利诚种业、活力种业、穗香大地、江西现代种业等20余家水稻制种企业与大户生产基地进行了实地检疫。要求制种企业与个人及时办理产地检疫与调运检疫证相关手续。
此次产地检疫,先后用时2个多月,共对20余家在靖制种企业与制种大户进行了实地检疫核查,调查走访全县大多乡镇,共检疫普查水稻制种面积近2万亩,暂未发现稻水象甲等检疫性病虫害发生,有效保障了靖州县农业生产安全和种子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