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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山区实行稻水象甲普查防控监督与补贴

2013-05-31 来源:赫山区植保植检站 作者:不详 【字体:

国际性检疫对象稻水象甲2011年在赫山区发现后,各级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经过2年的防治扑灭,稻水象甲在发生区域的危害程度得到控制,但受去冬今春气温偏高等因素的影响,稻水象越冬虫源成活率高,今年大量迁入早稻田危害,导致该区今年稻水象甲发生面积扩大、危害加重。经初步调查,该区已由2012年的3个乡镇(会龙山、岳家桥、沧水铺)增加到5个乡镇(新增衡龙桥、龙岭工业园)。为了控制稻水象甲的继续扩散,赫山区要求各乡镇加强普查与防治,并制定了以下监督补贴机制:

一、普查

1、大田发生面积,填报稻水象甲发生面积台账,要求到村、组、丘块。

2、公共面积,主要指发生丘块周围的田垅、沟渠、荒地、菜园、山坡等杂草丛生的地方。

二、监督

1、面积核实:各乡镇普查并填报台账。赫山区植保站根据台账,随机抽取30%左右的面积,进行核实。根据抽取面积的准确率,按百分率折算真实发生面积。

2、公共面积:对公共面积进行喷雾药杀,药剂由区植保站提供,人员由乡镇农技站组织,施药人工费为10/亩。区植保站对公共面积施药情况进行抽查与监督。

三、补贴

1、在已发现疫情的5个乡镇外的其它乡镇发现稻水象甲发生为害的,给予发现人员500元的补贴。

2、大田发生面积,根据核定后的发生面积,按1/亩进行补贴。

3、公共面积,根据核定后的施药面积,按2/亩进行补贴。

资金从赫山区稻水象甲防控费用中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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