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08 | 来源:石门县植保植检站 | 作者:陈维彬 | 【字体:大 中 小】 | ![]() |
一、可以地面药杀的情形。上年发生严重,没有或没有及时捡拾虫落果,当前存活虫口基数大、密度大,这样的橘园地块,在准确掌握本橘园成虫羽化出土时间的情况下,可以使用适当的药剂毒杀大实蝇羽化成虫。
二、不需地面药杀的情形。上年没发生的橘园,根本没必有地面药杀;上年虫果少或虫落果捡拾到位的橘园,也没有必要地面药杀;对于一般性发生、虫口密度不大的橘园,由于地下靶标生物(大实蝇蛹)分布不均、位置不确定,地面撒施或点喷药杀大实蝇羽化成虫,存在盲目性,防效不高、浪费较大。
三、潜在危害。地面喷液覆盖药杀大实蝇羽化成虫,药液浓度一般要求要高一些,药液需要量多一些。撒施或喷液都容易造成土壤和水体污染。
四、注意事项。地面药杀,使用的药剂要求触杀性好,与土壤接触后,不因被吸附而降低毒性,在土壤中要有相当的残效期,对人、畜安全。地面药杀一定要有针对性,橘园虫口密度要眼见为实,药剂性能、施用适期,要从正规渠道接受信息,不盲信盲从。总之,要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