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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防治稻纵卷叶螟,不信谣不传谣

2020-06-29 来源:浏阳市动植物保护服务部 作者:王森 【字体:

6月上旬,浏阳市动植保护服务部的测报人员通过定点系统调查和面上大面积普查发现全市出现稻纵卷叶螟蛾峰,田间蛾子多、卵量大,将会对浏阳早稻、再生稻及早播一季稻造成严重危害。根据浏阳当地的气候情况及虫卵发育情况,预计稻纵卷叶螟卵孵高峰期将在6月14日-15日,因此市动植保护服务部的植保专家在 6月11日发布一期《病虫情报》——“两迁害虫防治警报”,并通过浏阳市政府网站、掌上浏阳APP、微信等多种平台广泛传播,要求全市在6月14日-17日重点针对稻纵卷叶螟开展一次普遍防治工作,抓住稻纵卷叶螟防控的最佳时期,即虫龄在1、2龄时进行防治,针对低龄幼虫进行防治可以取得更好的防效。

6月下旬,市动植保部对全市多地的稻纵卷叶螟防治情况进行调查,不同防治条件下的防效区别很大,即便是相邻的田块间也存在极大的差异。有的田块卷叶率超过75%,相邻的田块却不到10%。药剂防治过早或过迟都会大大影响防治效果,在以往虫量较低时区别不容易被观察到,但本次稻纵卷叶螟虫量基数很大,防效间的差异肉眼可见。

面对严峻的稻纵卷叶螟防控形势,各类网络平台上开始出现一种声音,他们宣称本次卷叶螟“防不住”是因为为害水稻的并非常见的稻纵卷叶螟而是稻显纹纵卷叶螟、“黄金卷叶虫”等,并声称他们使用的某类药品对此防效极好。为弄清事实,避免不实消息造成农民利益受损,浏阳市动植保护服务部的测报人员在北盛镇设立了稻纵卷叶螟专用诱捕器,前往浏阳多地调查取样“卷叶虫”,并查阅相关论文著作,与省内各地植保专家交流经验。结果表明本次为害浏阳水稻的“卷叶虫”是普通稻纵卷叶螟而不是稻显纹纵卷叶螟或“黄金卷叶虫”。6月24日浏阳市农业发展事务中心发布《关于加强当前稻纵卷叶螟防治的紧急通知》(浏农事函﹝2020﹞16号),对此次稻纵卷叶螟危害情况、害虫种类进行了说明,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进行了部署。

根据《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有关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规定发布农作物病虫害预报,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农作物病虫害预报。擅自向社会发布农作物病虫害预报或者灾情信息的将根据第四十一条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面对虫情,广大农民朋友应当冷静应对、科学防治,不传谣、不信谣,以权威专家的指导作为防治依据,尽可能将病虫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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