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07-18 | 来源:全国农技推广网 | 作者:不详 | 【字体:大 中 小】 | ![]() |
黄瓜绿斑驳花叶病毒病和瓜类果斑病是葫芦科作物,特别是西甜瓜等瓜类作物重要的检疫性病害,在我国部分省(区、市)发生为害,局部地区损失较重,对产业发展造成严重威胁。为有效控制瓜类检疫性病害扩散蔓延,6月25日至26日,全国农技中心在辽宁省锦州市组织召开了黄瓜绿斑驳花叶病毒与瓜类果斑病联合监测与防控协作组会议。会议交流了各地疫情防控处置经验,通报了两种疫情的防控与检疫鉴定技术进展,研讨了新形势下阻截瓜类检疫性病害的措施,达到了交流经验、提高认识和推进工作的目的。
一、疫情防控成效显著
我国瓜类果斑病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就有发生报道,黄瓜绿斑驳花叶病毒则于2006年传入。多年来在各级植物检疫机构的共同努力下,两类疫情没有大面积扩散蔓延,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取得了较好的疫情控制效果。截至2012年,瓜类果斑病在全国7个省35个县发生,发生面积约10万亩;黄瓜绿斑驳花叶病毒在10个省59个县发生,发生面积1万多亩,发生面积均不到西甜瓜种植面积的1%。辽宁、河北等省部分地区的黄瓜绿斑驳花叶病毒疫情被铲除,新疆等省(区)瓜类果斑病发生面积减少、程度减轻。
二是初步建立了疫情防控技术体系。依托联合监测与防控协作组,各级植物检疫机构联合科研教学单位,积极开展技术研究,基本摸清了两类疫情的发生规律与传播途径,结合实际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防控技术方法。全国农技中心先后印发了两类疫情的监测和防控技术方案,辽宁省还制定并颁布了黄瓜绿斑驳花叶病毒疫情监测、鉴定、防控地方标准,科学指导疫情控制工作。
三是积累了丰富的疫情处置经验。西甜瓜经济价值较高,两类疫情发生后,植物检疫机构依法应当对染疫作物、种苗进行销毁,种植户损失严重。在疫情处置时,植物检疫机构面临疫情责任认定、疫情处置赔偿等诸多难题。多年来,各地植物检疫机构结合两类疫情特点,着力加强植物检疫法律法规宣传,发现新疫情点后科学进行舆论疏导,妥善应对突发事件,行政执法水平和疫情处置能力明显提升。
二、疫情扩散蔓延形势严峻
近年来,虽然黄瓜绿斑驳花叶病毒和瓜类果斑病得到了较好控制,但由于西甜瓜及其砧木种子调运频繁,两类疫情新的疫情点仍不断发生,并呈现多点频发的态势,防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疫情扩散蔓延的原因主要有:
一是瓜类种子检疫监管程度不高。当前瓜类种子生产经营主体多元化,呈现数量多、分布广、变动快的特点。部分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小型种子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的检疫意识相对较弱,种苗繁育时不申报产地检疫,种苗调运销售时也不申请调运检疫。据调查,目前大部分省区种子市场销售的瓜类种子植物检疫证书携带比率不高,疫情随种苗调运而传播的情况时有出现。
二是疫情监测鉴定技术与实际工作需要有差距。黄瓜绿斑驳花叶病毒和瓜类果斑病在作物生长过程的多个阶段都可以侵染,且受气候、环境等因素影响,寄主植株发病特征有所差异,田间监测难度较大。另外,目前针对这两种病害的快速鉴定方法还不够成熟,分子鉴定技术存在“假阳性”结果,生物接种则需要较长时间。受田间监测和实验室检测制约,部分种苗染疫后不能及时发现、处置,仍进入市场流通,造成疫情传播。
三是疫情处置能力不足。黄瓜绿斑驳花叶病毒和瓜类果斑病发生危害严重,生产损失巨大,疫情发生后,采取销毁、土壤消毒、药剂防治等措施均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按国际惯例和动物疫情处置惯例,应给予种植户一定的补偿。但目前各级财政均未设定疫情处置专项经费,缺乏必要补偿导致疫情处置措施不能落实到位,造成发生区疫情传出可能性增加、新疫情点铲除难度加大。
三、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近年来,我国西甜瓜产业发展迅速,2012年全国西甜瓜种植面积已接近3000万亩,很多省出现了以西甜瓜为主导产业的基地县,西甜瓜已成为当地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但植物疫情的扩散蔓延可能对产业发展造成严重影响。各级植物检疫机构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强化联防联控机制,落实疫情阻截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种苗检疫管理。各地植物检疫机构要加强与种子生产管理部门的合作,强化种苗繁育基地检疫管理,重点加强甘肃、新疆等西甜瓜种子及其砧木种子生产基地和海南南繁基地的经费投入,强化资源配置,尽可能切断两类疫情传播的源头。
二是做好疫情监测工作。各级植物检疫机构要加大基层植物检疫人员培训力度,落实责任制,组织植物检疫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实地调查,对新发生的疫情要严格按照《农业植物疫情报告与发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确保做到一有疫情能早发现、早处置。
三是强化联防联控机制。协作组成员单位间要加强疫情信息、监测与防控技术交流,逐步建立疫情追溯机制,针对新发疫情追源头、抓流向,切实延缓疫情的传播蔓延。针对瓜类种子持证率低的问题,要结合联合执法检查,不断加强检疫管理,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坚决予以查处,提升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植物检疫意识。
四是深化相关技术研究。协作组牵头单位要制定相应的研究计划,充分利用各成员单位优势开展技术攻关,突出抓好两类疫情快速检测和高温灭活等除害方法研究,并制定具有操作性的技术规程。各省植物检疫机构也要积极联合当地科研教学单位,开展适宜当地的技术措施研究,逐步建立满足生产需要的技术体系,并尽快形成标准,规范疫情处置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