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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农业厅2013年部门预算说明

2013-05-21 来源:湖南农业信息网 作者:不详 【字体:

一、部门职能职责

湖南省农业厅是主管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的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有省农业厅、省畜牧水产局、省乡镇企业局、省农机管理局等4个一级预算单位,分别对口财政。省农业厅归口按理的二级预算单位3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10个、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全额事业单位10个、全额拨款科研所3个、全额拨款学校2个、差额拨款单位6个以及系统财务。实有编制6137个,其中行政编制107个,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编制221个,事业编制1822人,贺家山原种场控制编制数3987人。预算编制基准日实有人数7553人,其中在职3756人,离休31人,退休3562人,其他204人。

我厅的职能主要有15项:

()拟订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农垦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拟订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起草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农业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工作,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提出有关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大宗农产品流通、金融保险、税收、农业财政补贴及农业产业保护的政策建议并参与制定相关政策。

()参与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参与指导耕地、农用水域与滩涂、草地使用权流转和减轻农民负担、惠农政策落实工作,参与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工作。

()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投资项目和省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省财政厅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组织拟订促进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村第三产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指导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村第三产业的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制定大宗农产品与农业投入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定农产品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在环境保护部门统一监督指导下,对农业环境保护工作实施具体监督管理。

()负责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承担农药、兽药的广告审查工作。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

()负责农作物有害生物防治与动物(含水生动物,下同)疫病防控工作。拟订农作物有害生物与动物疫病防治、动植物检疫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农作物有害生物防治与动物疫病防控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拟订农作物有害生物防治、动物防疫和动植物检疫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植保植检体系与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农作物有害生物测报防治、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防控。组织监督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管理动物疫情并参与组织扑灭。承担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与动物种苗检疫审批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和药政管理。

()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管理农业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征集、发布农业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化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制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省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按分工组织实施农业科研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国内外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十二)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负责渔船检验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十三)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不含沼气)发展和农业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对农产品产地安全实行分类管理。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的发展。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十四)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十五)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3年我厅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厅机关等33家二级预算单位。收入包括财政拨款(补助)、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其他收入和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支出既包括保障厅机关及厅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转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省分配的湘米工程、一化四体系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3年年初预算数62959.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3772.3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843.6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470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1581.16万元、其他收入1998.4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63.9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3年年初预算数62959.43万元,其中,教育11564.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210.04万元、医疗卫生71.80万元、农林水事务49106.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06.5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3年我厅财政拨款(补助)收入53772.3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3年年初预算数为19698.9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3年年初预算数为34073.4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对市县专项补助等。其中:系统财务对经济发展民生类支出31830万元,主要用于:

1.农业产业发展4300万元

1.1粮食生产奖励2000万元

1.2蔬菜产业发展1000万元

1.3耕地保护和地力提升(冬季农业)500万元

1.4测土配方施肥500万元

1.5农业信息体系建设200万元

1.6农业对外招商引资100万元

2.农业产业安全管理4580万元

2.1省级救灾备荒储备种子补贴1000万元

2.2农作物种子安全管理200万元

2.3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600万元

2.4植保防疫及病虫害专业防治1550万元

2.5农药安全监管100万元

2.6外来物种管理400万元

2.7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200万元

2.8农业综合执法100万元

2.9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100万元

2.10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及农业基点调查330万元

3.农业新技术推广与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5025万元

3.1粮油技术示范推广460万元

3.2经作技术示范推广460万元

3.3农技体系建设及综合技术推广300万元

3.4土肥技术推广100万元

3.5特色农产品新技术推广400万元

3.6蔬菜技术推广230万元

3.7技术扶贫和援藏75万元

3.8农业科技教育300万元

3.9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500万元

3.10超级稻开发500万元

3.11科技创新700万元

3.12双季稻区早熟油菜品种开发和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研究推广(2013-2014)500万元

3.13国际农发基金贷款湖南中西部地区农村综合发展项目配套(2013-2017)500万元

4.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1900万元

5.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2050万元

6.乡村清洁工程建设2575万元

7.农垦系统富民工程400万元

8.一化四体系4500万元

9.做优做强湘米产业6500万元

9.1做优做强湘米产业3000万元

9.2水稻集中育秧3500万元

1

 

 

 

2013年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本年预算

       

本年预算

一、公共财政拨款

54615.96

一、一般公共服务

0.00

经费拨款

53772.36

二、公共安全

0.00

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843.60

三、教育

11564.19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0.00

四、科学技术

0.00

三、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4700.00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

0.00

四、中央财政补助

0.00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

1210.04

五、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

1581.16

七、医疗卫生

71.80

六、其他收入

1998.40

八、节能环保

0.00

 

 

九、城乡社区事务

0.00

 

 

十、农林水事务

49106.89

 

 

十一、交通运输

0.00

 

 

十二、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0.00

 

 

十三、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0.00

 

 

十四、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0.00

 

 

十五、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0.00

 

 

十六、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0.00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

1006.51

 

 

十八、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0.00

 

 

十九、其他支出

0.00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62895.52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62959.43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63.91

二十、结转下年

 

 

 

 

 

      

62959.43

      

62959.43

 


 

2

 

 

 

 

201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湖南省农业厅

54,615.96

20,283.41

34,332.55

 

  教育

6,726.19

6,726.19

0.00

20503

  职业教育

6,726.19

6,726.19

0.00

 

  社会保障和就业

1,198.48

1,198.48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198.48

1,198.48

0.00

 

  医疗卫生

60.80

60.80

0.00

21005

  医疗保障

60.80

60.80

0.00

 

  农林水事务

45,814.46

11,481.91

34,332.55

21301

    农业

45,814.46

11,481.91

34,332.55

 

  住房保障支出

816.03

816.03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816.03

816.03

0.00


说明:此表中的财政拨款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


 

3

 

 

 

 

 

2013“三公”经费分析表

 

 

 

 

 

 

单位
编码

单位名称

小计

三公经费预算数(财政拨款)

公务

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因公出国()

 

湖南省农业厅

836.75

295.81

439.94

1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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