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22 | 来源:农民日报 | 作者:不详 | 【字体:大 中 小】 | ![]() |
“无证生产、假冒品牌、质量不合格……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坑农事件令人担忧。”湖南省人民政府4月10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年初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农资打假行动有关情况,截至目前,对340余家企业、60家销售网点进行了严格执法检查,涉案货值金额达520万元。仅质监系统就立案查处农资违法案件132起,其中重点通报了农资打假十大典型案例,移送涉刑案件4起,1名犯罪嫌疑人被刑拘。
此次通报的农资打假十起典型案例是:岳阳亚威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假冒复混肥案,长沙浏阳市东区磷肥厂生产劣质磷肥案,常德新源开发有限公司生产假冒且不合格的农肥案,邵阳源峰化肥有限公司无证生产钙镁磷肥案,长沙浏阳市永丰轻化磷肥厂生产不合格化肥案,湘西泸溪县鑫星磷化厂生产不合格钙镁磷钾肥案,衡阳莱德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无证生产草甘膦原药案,吉首市乾州复混肥厂生产不合格复混肥案,湖南常德昌利微肥厂生产假冒化肥案,益阳长青润糠宝农化有限公司无证生产29%杀虫双水剂案。
湖南省质监局产品质量监督处处长肖贝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今后将继续坚持“农资假冒伪劣一天不除、打假治劣一天不止”的原则,切实加强与农业、工商等多部门的合作,对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实行“五不放过”;不合格产品的来源和去向没有查清的不放过;涉嫌单位责任没有查清的不放过;问题产生原因查找不全面、不透彻的不放过;对相关责任单位查处不到位的不放过;后续整改防范措施不落实的不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