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08-27 | 来源:海南特区报 | 作者:罗晓宁 | 【字体:大 中 小】 | ![]() |
为加强农药经营监管,海南省7月中旬起对农药产品经营进行专项督查。
据悉,按照要求,各市县农业主管部门须对本辖区内的农药零售单位及农药批发企业区域配送中心等进行全面检查。要全面清理农药经营主体,对未取得新的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坚决取缔和打击,对不符合核发经营许可证条件的申请单位,不得核发经营许可证。
此外,我省将对农药产品全面赋码贴标,8月31日前,所有农药产品全部赋码并粘贴专营标识,无专营标识的产品一律下架。凡是进入我省从事农药批发的企业须由省农业厅赋码并粘贴专营标识后方可销售。坚决打击销售无赋码和专营标识农药产品的违法行为。